企业在2023年雇佣了外籍人,且给外籍人按照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2023年度终了发现该外籍员工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
建议HR提醒外籍员工在2024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
HR:如果身份转换后涉及补缴税款,会加收滞纳金吗?
FESCO专业解读: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在规定期限前申报补缴税款是不会加收滞纳金的。
企业在2024年新雇佣一名外籍员工,该外籍员工不了解外籍人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建议HR提醒外籍员工关注以下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洗衣费、出差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HR: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让外籍员工自行选择享受外籍人津补贴还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吧?
FESCO专业解读: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外籍员工的纳税身份是居民个人的话,那么他是可以自行选择的。但是如果该外籍员工的纳税身份是非居民个人,那么他只能享受外籍人津补贴政策。
关联场景二,1月要为该外籍员工计算薪资个税。
建议HR与外籍员工沟通,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外籍员工个人情况,预计其当年在中国境内的停留时间以认定其税收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