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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设置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 年制定的新中国首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现行宪法作过五次修改。
宪法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的地位
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国内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四)宪法是*高行为准则;
(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作用
(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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